新華網北京4月1日專電 隨著電子技術的飛速發展,有關死者的親人是否有權得到死者郵箱口令的新問題已經出現。它已成為新的法律問題。
如果有人想得到去世親人的電子信箱口令,網路公司是否應該拋開保護客戶隱私和保密協議而提供口令呢?如果網路公司認為需要過一段時間才能對外開放死者信箱,而繼承人認為信箱中有不能延誤的重要資訊又該怎麼辦?這些問題在法律上都沒有明文規定。
據阿根廷《號角報》日前報道,阿根廷有關個人資料保護的法律規定,死者直系家屬有權獲得死者郵箱的口令,但需要出示他們與死者的關係證明。
而迄今最為著名的要求得到去世親人郵箱口令的案件發生在美國。一名美國士兵的家人希望得到自己陣亡兒子的電子信箱口令,以整理他的信件。但雅虎公司以隱私和保密權為由一直拒不提供口令,直到密歇根州法院判決後才開放了信箱。
在美國發生的另一起女兒申請得到逝世父親信箱口令的案件也是通過法庭才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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