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新聞 2011/02/14
高雄市有徵信業者接受客戶委託調查他人隱私,徵信業者透過管道利誘員警、海巡以及監理單位公務員,洩露民眾個人隱私資料,高雄地檢署指揮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等單位聯手查獲,多名被告偵訊後都獲得交保,全案依公務員洩露國防以外秘密罪等罪嫌擴大偵辦。
高雄地檢署指出,檢察官接獲情資,有徵信業者在民國九十八和九十九年間,因為接受客戶委託查詢個人戶籍、車籍和前科等個資,於是以利誘的方式,向不肖公務員取得這些個資。
雄檢表示,專案小組查扣多筆個資和監聽工具,並傳喚涉案的員警、海巡和監理單位的公務人員總共二十多人訊問,檢方指出,徵信業者是以每筆查詢費用三千到八千元不等的代價,向客戶收取費用,賺取不法利益。
檢察官訊問後,康姓、孫姓和衛姓徵信業者分別以兩萬、三萬和二十萬元交保,范姓公路監理人員以及徐姓、許姓和黃姓員警各以五萬元交保,沈姓員警二十萬交保,另一名海巡署蕭姓少校軍官則移給軍事檢察官偵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