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 news 2009/11/26 記者劉天生/宜蘭報導
宜蘭縣11月22日深夜發生首樁「選舉糾紛」,由民進黨宜蘭縣黨部委託某徵信社進行反賄選蒐證,兩名人員在跟監國民黨縣議員候選人陳漢鍾的助選人員時被發現後到競選總部。23日民進黨縣黨部主委林進財召開記者會表示,委託之徵信查賄人員遭人挾持「請」至競選總部,對此暴力行為予以嚴厲譴責,要求檢調單位介入調查,還給宜蘭一個乾淨的選舉環境。
羅東警分局表示,32歲陳姓男子與29歲許姓男子,11月22日深夜十時許,跟監候選人陳漢鍾的助選員被發現,由於陳姓男子與競選總部人員認識,被請到總部說明,後來分局長張維東接到民進黨縣黨部主委林進財報案,警方前往了解,雙方都說「誤會」一場,不過,警方仍然對當事人進行簡單的筆錄,兩名男子沒有提出暴力脅迫或挾持、妨害自由或強制等罪嫌告訴,也不構成妨害秘密通訊等罪嫌的要件,陳漢鍾部份也沒有提告,所以糾紛平和落幕。
縣議員候選人陳漢鍾表示,兩名跟監助選員有四、五天之久,11月22日深夜又跟監在羅東仁愛路、復興路一帶被發現後,兩人主動要求到競選總部說明,我們請喝茶、吃點心,同時通知警方到場,根本沒有什麼暴力脅迫或挾持情事,請民進黨不要抹黑、栽贓。
民進黨縣黨部主委林進財指出,委託徵信社反賄選係針對三合一選舉,並非對某特定對象,徵信人員受託查賄業務時的行為是在合法的範圍內執行,就如同抓外遇的情形一樣,蒐集之證據一定是在合法的範圍內才能成為法庭佐證;如今徵信查賄人員竟遭人以暴力、脅迫手段限制個人自由,留滯長達一個半小時,且遭競選總部人員強行奪取委託業務重要資料、名冊及攝影器材,已嚴重違法。要求檢調及警政機關對於動用私刑之行為,應嚴以查辦,勿蒙混私了,以保障縣民安全,莫讓民主聖地蒙上選舉暴力之陰影。是否提告暫時保留。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陳聰明表示,徵信社業者受委託進行查賄,必須謹慎,應在合法範圍,不能逾越法律,如違法監聽、亂闖民宅等,法務部鼓勵民眾勇於檢舉反賄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