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新聞 2004/05/25 記者童涵旎/鳳山報導
高雄地檢署與高雄縣調查站等單位合作偵破蕭榮祥集團涉嫌盜賣資料案,除主嫌蕭榮祥,另還有26名涉案人員也在25日到案,其中包括13名刑事局、海巡署及中華電信的公務人員,還有20位民營電信員工,這些共犯利用職務之便,進行申請及調閱資料。
襄閱檢察官林慶宗表示,嫌犯約擁有超過兩百萬筆個人資料,販賣資料的對象除了徵信社供其尋人查址外,還有律師事務所及討債公司,甚至還有警察單位為了爭取辦案時效,也曾向蕭嫌購買資料,預估十餘年來獲利超過億元。
地檢署檢察長朱楠25日在破案記者會表示,檢警調人員經1年多的偵辦調查,發現這個集團觸角縝密龐大,各家電信公司員工都有人涉案,涉嫌洩漏客戶資料;刑事局及海巡署幹員也各有2人、5人,涉嫌利用職務之便,夾帶申請相關資料。
朱楠說,25日發出47張搜索票,5位檢察官分北中南5地同步進行搜索,主要搜索包括徵信社等資料購買單位,也順利將主嫌蕭榮祥逮捕到案;朱楠說,蕭榮祥80年初就自己開設徵信社開辦尋人查址業務,84年被市調處逮捕,最後獲判不起訴處分,爾後以個人公司名義,組織共犯結構,蒐集民眾資料。
蕭榮祥集團營業項目廣泛,除通訊資料外,也可查詢戶政、前科通緝資料、公司股東名冊、個人信用資料及學籍資料,甚至連大陸地區的跟蹤尋人查址都受理,單筆收費從500元至上萬元不等,視資料調查難易度有所差異;而通聯資料是主要營業項目,前陣子風聲較緊時,每月單向通聯要價可達3萬元。
購買資料的對象,除了徵信業者及討債集團,連律師事務所和警察單位,也查出有向該集團購買資料情事;襄閱檢察官林慶宗表示,蕭嫌資料來源相當多,查詢速度也很快,幾乎都可以立即告知所需資訊,警察單位如按程序申請資料,至少都要3天以上,少數幹員為了辦案需要,非法向蕭嫌購買資料。林慶宗說,蕭嫌為了躲避追緝,都以公共電話作為聯繫工具,相當小心。
蕭榮祥在偵訊後,被依包括個人資料保密法、圖利、行賄等17條罪嫌移送法辦,其他涉案的公務人員則因不排除有向上發展的可能,將繼續追查可能的涉案人員。
至於檢警調單位涉案層級,林慶宗說,海巡署及刑事局目前查出的則都是基層人員,但因申請通聯紀錄,都需要組長以上警官蓋章核准,是否有中高階警官涉案,還需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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