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
新北市黃姓夫妻互相抓姦,黃男先被抓包,判刑4月,妻首勝,小三怒告黃妻無故侵入住宅,檢方不起訴,妻再勝;黃男反抓姦,卻被控無故侵入住宅,新北地院判黃拘役10天。黃妻三連勝,丈夫完敗!
不僅如此,黃男抓姦時,欲扯開棉被,拉扯中,黃妻手腳受傷,法院再判黃拘役20日。這對怨偶已於去年離婚,2人徹底槓上,黃被依通姦、無故侵入住宅、傷害罪,合計判了5個月,若易科罰金以150天折算,得付15萬元罰金,加上法院判黃與小三賠黃妻40萬元,黃恐須付出55萬元敗仗費;黃妻刑事全身而退,但因與林姓男子共處一室,在外擁抱,也得賠15萬元。
101年,黃男帶小三住飯店,黃妻直奔房外,聽到呻吟聲,敲門闖入,見丈夫全裸、小三沒穿內褲,並扣到衛生紙團等證據;小三控黃妻無故侵入住宅,黃妻堅稱對方主動開門。
檢方認為,黃妻有正當性,予以不起訴;反觀小三說她睡覺不愛穿內褲,黃說本來衣著整齊,不知為何什麼都沒穿,2人辯詞太扯,衛生紙又混有2人DNA,雙遭起訴後,法院判2人各4個月徒刑。後來,黃得知妻寄住林男住處,撬開房門闖入,遭控無故侵入住宅,黃男依樣畫葫蘆,主張有正當理由,卻踢大鐵板,一審簡易判拘役10日,上訴仍敗訴。
2014-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