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
前國票證券營業員許橞涓,慫恿貴婦文海珍投資購買穩定獲利型私募基金,再將錢挪出私用,詐騙上億元,判刑7年確定;士林地院民事庭昨判決,國票公司徵信不實,未善盡管理人責任,應與許女連帶賠償文婦1億360萬元,另許女受文婦委託提款,卻將錢存入私人戶頭,須賠償5019萬元。
國票綜合證券公司前營業員許橞涓民國91年時,利用客戶文海珍對她的信任,以自製「BCEE中期保本固定收益債券」金融商品向文婦推銷,謊稱公司販售的基金不但保本還有利息,讓文婦花大筆金額投資,又誤信許女會代為處理相關提領、匯款事宜,許女卻將款項轉入自己及丈夫戶頭。
應與國票證券共賠1億
判決書指出,許女民國92年間離職後,得知文婦在國票公司所有的金融交易及財產狀況,於是隱瞞離職事實,繼續向文婦推銷捏造國票公司代銷「AGIF中期保本固定收益債券」及票券金融商品,文婦陸續匯入8200萬元投資。
許女利用「債券附條件買賣交易」易於開戶、客戶下單買賣時疏於徵信,及交易承作人與匯款人不須為同一人漏洞,去電國票公司向交易員偽稱自己就是文海珍,在電話中要求將文婦一家人的款項匯入許女戶頭,以致文婦損失上億元。 |